2018年8月9日 星期四

兒虐

最近傳出一起藝人的兒虐事件。其實,雖然出生率年年下降,兒虐在台灣並不少見。根據衛生福利部資料顯示,平均每2.8天就有一條幼小生命早早結束。


兒虐的形態多樣,除了看得見傷的身體虐待,疏忽和沒有傷口的精神、性虐待等,更會留下一輩子揮不去的陰影,甚至複製暴力。保護兒少免於受虐,社會需要一張綿密的防護網,社工、醫護、司法警察人員甚至每個大人,都可扮演重要角色。任何人發現不利於兒童之情形時,均可舉發,包括兒童本人、父母、親友、鄰居或其他熱心人士,可以直接撥打「113專線」或是通報當地社會局、警察局。另外,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也有規定「有義務」通報之人,包括醫事人員、社會工作人員、教育人員、保育人員、教保服務人員、警察、司法人員、移民業務人員、戶政人員、村(里)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。若有義務通報之人發現不利於兒童之情形而未通報時,將被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
所以,怎樣的情形需要懷疑兒虐呢?首先,是要注意到兒童有受傷的情形,身體上的傷比較容易注意到,心理上的傷則需要仔細觀察。因為施虐者不會只有一次施虐,通常受虐兒身上會有新舊雜陳的傷。再者,詢問這些傷的形成原因,可能需要仔細判斷該年紀的小孩是否會有相對應的活動情形,受傷的機轉是否合理。受傷後家長有無延誤就醫,或是家長陳述的發生。以上這些是一般人就可以注意到的。身為醫護人員,則需進一步仔細檢查身上傷痕的分布與狀態,是否有不合理分布或是特殊型態的傷口。

有時候家長會說是小朋友自己愛玩跌倒撞到的,這時候要考慮小朋友的年紀與撞擊力道。比如說,一個四個月大的小孩,跌下床就很不合理,因為他還不會翻身。另外,小朋友撞到頭很常見,但是撞到頭骨骨折就很不尋常。因為小小朋友的頭骨很軟,不太容易骨折。對於不會說話的小嬰兒,有時需要請眼科醫師幫忙協助檢查眼底,若是有發現眼底出血的情形,則要高度懷疑兒虐。因為這些出血,是經常反覆劇烈搖晃造成的。有些大一點的孩子,身上會有被打或甚至菸蒂灼傷的痕跡,通常這些會在衣服可以遮蔽的地方,所以如果小朋友一直穿長袖也是異常的。

我們必須提高警覺,因為施虐著會一次比一次下手更重,若沒有辦法早期制止這樣的行為,受虐兒可能會遺留嚴重的後遺症。兒童是國家社會未來的希望,希望我們可以建立一個綿密的網,保護兒童可以平安長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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